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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春天里
慕尼黑的春天从街头橡树枝头的嫩绿开始,1907年的春天来的不算晚,似乎一夜醒来,随着一个艳阳天的来临,枝头绿了,春天来了。
正在厨房里熬肉汤的西莱姆夫人心情很好,目光不时看看院子里的橡树旁那个叫剑雄方的中国男孩。想起方刚刚住进来的时候还是个十二岁的少年,一眨眼六年过去了,方已经长的很高,一点都不像东方人,西莱姆夫人一直觉着这孩子能长到180厘米主要是自己做饭的功劳。冬天的时候,这个孩子熬过了一场伤寒的折磨,春天里重新健康了起来,苍白的脸上又有了血色,看着这个孩子正在卷一初鸣 第一章春天里院子里做东方人特有的运动,希拉姆夫人认为这是青春的胜利,是自己精心照料的结果,心情越发的好了起来,脸上笑的全是褶子。
尽管已经过了最沮丧的时候,方剑雄的心情并不好,甚至可以说是糟糕。从2012年到1907年,穿越这么不科学的事情都能发生就算了,你怎么不穿一个好一点的年代。这年月可是乱世啊!乱世人命不如狗啊!
穿越是这么发生的,方剑雄在qq空间玩一个“前世是做什么”的小应用,没想到一点确定,直接眼前发黑失去意识,恢复神智时已经在这屋子里的一张病床上躺着。倒霉的前世似乎在经受伤寒的考验,运气的是在这个西医对伤寒没有多少手段的年代,自己撑过来了,没有挂掉成为一个孤魂野鬼流落异乡。也许如果不是穿越,前世的自己大概就是死于这么一场伤寒吧。
方剑雄唯一庆幸的的自己的前世有一副好皮囊,一米八的个头,长期练武也够壮。前世留下了一些记忆,这让技术宅**丝撸管男方剑雄不卷一初鸣 第一章春天里至于在这个陌生的年代两眼一抹黑。
方剑雄,男,十八岁,安徽芜湖县人,祖父为米商,父亲方友德为庶出,在上海德国人开的洋行里做事。也不知道父亲是怎么操作的,方剑雄十二岁就跟着一个商人来到德国,先是就读于陆军小学,十六岁考入慕尼黑陆军学校。今年是最后一年,运气的是伤寒没有耽误方剑雄最后半年的实习,明天似乎就是去学校等候实习分配的日子。
拳似流星眼似电,腰如蛇形脚如钻。闾尾中正神贯顶,刚柔圆活上下连。体松内固神内敛,满身轻俐顶头悬。阴阳虚实急变化,命意源泉在腰间。
默默的在心里念着拳决,方剑雄每一招一式都格外的认真。这尼玛可是一个乱世啊,一副好身手能大大的提高活命几率。
一趟拳下来出了一身臭汗,浑身每一处关节每一个毛孔舒畅的感觉真是不错。
“哦!我的孩子,肉汤熬好了,赶紧去洗洗,回来喝汤。”西莱姆夫人站在台阶上,一脸的慈爱。这个东方来的孩子很懂事,也很勤快,长的俊俏,很得西莱姆夫人的喜欢。
“妈妈,你对方太好了,我都嫉妒了。”拎着一个医疗箱子,从门口进来的汉森是西莱姆夫人的儿子,三年医科毕业之后,自己开了一个私人诊所。汉森是一个热心肠,在贫民区一带很有声望。
“我的儿子,怎么回来的这么早?”
“我似乎闻到了您做的肉汤的香味,所以跑回来了。”汉森顾左右而言他。
母子二人在说话的时候,方剑雄走到边上的盥洗池处,脱剩下一条短裤,举起一桶凉水往身上浇。哗的一阵水声,汉森扭头惊呼:“哦,该死,方,你忘记了自己刚刚才好一点么?”
“畅快!汉森,你也应该试试这个。”浑身**的方剑雄笑呵呵的喊了一声,丝毫没有冷的感觉。倒是把西莱姆夫人给吓着了,惊呼:“哦,上帝,我的孩子,你这是怎么了?”
“夫人,我很好,真的,不骗你。”
在西莱姆夫人担忧的目光中,方剑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,换上干净内衣,穿上一身军服。房间有十来个平米,一床一桌一衣柜,很简单的布置。衣柜上有一面镜子,站在镜子前,看见的是一个英武且不失儒雅的少年。
方剑雄稍稍满意了一点,刚恢复的时候,镜子里的自己看着有点娘。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和恢复,加上一身戎装,小白脸的气息被掩盖了不少。
“嘿帅哥,你是最棒的!”每天例行的自我麻醉是宅男养成的一个好习惯,尽管这个习惯无法改变宅到三十岁了解决问题还是靠手的事实。
努力的让自己的心情便的好一点的努力还是很快就失败了,穿越前的方剑雄,就是一个兵工厂的技术员。还就是那种在办公室里负责端茶送水,画点草图的生物链最低端。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点,没事的时候玩玩模型,尤其是喜欢德军装备的模型。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少儿不宜的自娱自乐的动手爱好,这个爱好的形成主要得益于苍老师为首的文艺工作者倾情奉献。
“帅哥,既然来了,就绽放出你的王八之气吧!”这一次的自我麻醉效果不错,一种哥是主角的自豪感油然而生。好吧,客厅里慈爱的西莱姆妈妈在召唤了,方剑雄正了正德式的尖头帽,努力的微笑着走出门。
汤的味道一般,但是在德国妈妈慈祥的目光关注下,身体已经恢复的方剑雄,还是把一大盆汤喝干净。放下汤勺,方剑雄对西莱姆夫人笑道:“尊敬的夫人,明天开始我就要下部队实习,可能有一段时间都要呆在部队里。”
“哦,孩子,你的身体恢复了么?”西莱姆夫人关切的问,方剑雄点点头:“您放心,我现在壮的像一头牛。”
“那好吧,汉森,你送方回学校。”
“他又不是孩子……,好吧!”迎上母亲固执的眼神,汉森放弃抵抗。
两人出门时西莱姆夫人站在大门口挥手,脑子里浮现一个多月来,正是这一位异国母亲的精心照料,方剑雄才有了第二次生命。
“好了,妈妈看不到了,把行李给我。”方剑雄站住伸手,汉森把行军装递过去,口中嘟囔:“嘿,那是我妈妈。”方剑雄背好行装,微笑回头:“夫人给了我第二次生命,所以也是我的妈妈。”
背着行装的方剑雄上了电车,叮叮当当的声音远去,站在原地的汉森习惯性的自言自语;“这家伙,好像变了一些。嗯,比以前要开朗了很多。”
………………
操场上一队行将毕业的士官生整齐列队,身高虽然不差,但是一张黄种人面孔的方剑雄站在一群白人中间相当醒目。
背着手的教官卡恩满意的看着这些学生,最后站在方剑雄的面前,上下打量一番后点点头道:“方,你的病彻底好了么?”
“是!教官,谢谢教官!”方剑雄啪的立正,大声回答。卡恩很满意道:“你的成绩很优秀,接下来到部队实习,一定要好好表现。我相信,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军官!”
“是!教官,我一定好好努力!”
回到队列中间的对面,卡恩教官大声道:“下面念到名字的就上来领取通知和装备!”
“莱夫!”“到!”一名学员出列,走到边上的军需官面前领取背包和枪械。
“报告教官!我抗议!我拒绝使用这种危险性极高的手枪!”第一个出列的莱夫叫了起来,卡恩教官扫他一眼:“抗议无效,目前只有这种手枪可以提供给各位!”
“报告教官!”方剑雄发出了声音,卡恩扭头看他道:“方,你有什么问题么?”
“报告教官,我认为这是一款极其优秀的手枪,前提是要学会正确使用它!”
“好吧,等下你教同学怎么正确使用,现在我很忙。下一位,纳福。”
毛瑟手枪,口径7.63,世界上最早的自动手枪之一。这一款在中国广受欢迎的手枪,在欧美没能成为制式武器,不是因为它不好,而是因为价格太贵等诸多因素。
作为一名技术宅,方剑雄能叫出这种枪在中国的许多名称。盒子炮,快慢机,自来得、大镜面,大肚匣子,驳壳枪等等。
领了装备和一份装在信封里的实习通知书,方剑雄没有着急打开信封,而是先掏出这支装弹十发的手枪打量起来。
“嘿,方!等一下我们。”身后有人招呼,回头一看是同学鲍勃,这家伙长的很壮,比方剑雄还高半个头。走起路来很有螃蟹的风采。
方剑雄在军校里混的很一般,几乎没有朋友。这个鲍勃,记忆中跟方剑雄的关系还不错,少有的两个朋友之一。
“你们等等我!”又一个家伙拿着装备追上来,这家伙叫比埃尔,块头不大,一双眼珠子特别有神。比埃尔是方剑雄的另外一个朋友。
“方,这确实是一款优秀的手枪,可惜对于德军而言,不是一款合适的手枪。”比埃尔上前来笑着说话,扫了一眼方剑雄手里的枪。
鲍勃低声道:“我听说了,因为不能浪费,所以这些枪分给了我们。”
比埃尔叹息道:“对于军官而言,这种枪实在是太笨重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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