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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.第29章 猪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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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人很多,电动车和自行车来来往往。 偶尔也有汽车开进来,立刻引起周围路人的不满。都在叫嚷着这么拥挤你为什么还要开进来之类的话。遇到脾气火爆的,当时就会下车打起来。

    陈婆没有发现跟在身后的刘天明。她绕过密集的人群,沿着马路左边的人行道,走向一间亮着灯的临街铺子。

    那是一家肉店。门口插着一把火红色的大阳伞,铺面正上方挂着一块招牌,背景图案是两头憨态可掬的黑色肥猪,正在朝着每一个看到它们的人咧嘴微笑。旁边还有几个醒目的大字————正宗农家黑山猪,绿色食品,欢迎品尝。

    肉摊上剩下的猪肉已经不多。排骨、五花、里脊这些上好的部位全部卖光。老板是个壮实的男人,光着膀子,嘴里叼着香烟,正在努力向陈婆推荐剩下的两个猪蹄,还有几块零零散散的碎肉。

    “这两个蹄子好啊!又肥又大,拿回去放点儿酱油,慢火卤出来就很好吃。”

    “这块也不错,是从后腿上割下来的……什么?太肥了?嘿!瞧你这话说的,猪肉能有不肥的吗?要是没有肥膘,那就不是猪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你就干脆爽快点儿,我也赶着收摊儿。大家都是昆明人,不要像外地老俵那样挑肥拣瘦。价钱上我给你点儿便宜,你就把这些全部买了吧!”

    老板很会做生意,陈婆也的确想要买肉。刘天明远远看见陈婆付了钱,从老板手里接过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,转过身,朝着来路方向慢慢走来。

    刘天明朝着旁边的小巷里快步走去,避开了陈婆可能看到自己的每一个角度。他觉得自己心跳的有些快,直到陈婆的身影从巷口走过,大约三分钟后,刘天明才慢慢跟了出去。

    她为什么要买肉?

    这个问题有很多种答案。刘天明觉得,单单凭借这一点,恐怕无法证明什么。

    每一个家庭主妇都需要买菜,都要做饭。

    可是,陈婆偏偏在买菜之前,从钱广生那里取走了写有“孙丽琼”名字的化验单。

    刘天明自己也是这样干的。假托别人的名义,给自己验血……难道,陈婆和自己一样?

    越想,就越觉得可能性很大。

    而且,刘天明还在太平间办公室里,看见过陈婆桌子上有糖。

    太多的巧合,太多的重叠。

    陈婆的住处就在医院旁边。那是一幢六十年代就建起来的旧房子,没有单元门禁,也没有保安。一直有传言说这幢旧楼会被开发商拆掉,另建新楼,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。

    刘天明无法继续跟下去。他侧身站在马路边上的一辆马自达轿车背后,用复杂的目光注视着陈婆。

    她走进了楼道,把拎在右手的塑料袋子换到了左手,腾空的右手插进裤兜,取出一串钥匙。

    就在即将把钥匙插进锁眼的时候,刘天明突然看见陈婆做出了符合他预料,也令他感到无比震惊的动作。

    陈婆拿着钥匙,犹豫了一下,手指夹住钥匙,转过头,非常警惕地看看四周,确定没人注意。然后,以及其敏捷的动作,伸手从塑料袋里抓出一小块猪肉,迅速塞进嘴里。

    即便是常年买肉的屠户,也很少能够一刀切下去稳稳的说多少就多少。顾客要买一斤,却切下来一斤多的情况很常见。每个肉摊上都有不少碎肉。通常都是当做给熟客免费的添头。

    刘天明看得很清楚,陈婆塞进嘴里的就是一块这种碎肉。

    她似乎很饿,有些迫不及待。
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至少应该走进屋里再吃。

    可是,陈婆实在是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刘天明暗暗咬紧了牙齿。

    他非常肯定,那块肉是生的。

    陈婆的动作非常迅速。她抹了抹嘴角的残油,这才把钥匙插进锁眼,打开门,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刘天明默默地站在那里,一动不动,仿佛一块化石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陈婆也被感染了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些人喜欢生食,比如日本人喜爱生鱼片,少数民族喜欢过年杀猪的时候凉拌一盘“剁生”,但绝对没有人会像陈婆这样,直接拿起大块的生肉往嘴里塞。

    如果时间朝着历史回溯千百年,这种生食习惯应该存在。可问题在于,现在是文明社会,人类早已抛弃了曾经的野蛮习俗。至少,在这座城市里,不应该这样。

    刘天明想起了在养鸡场的那个夜晚。自己喝光了小吴的血,也曾经产生了想要吃肉的念头。但他还是没有那样做。

    这会不会是我的自控能力比较强?

    或者,是因为我注射了太多的抗生素?

    侵入体内的病菌如果影响到大脑,会对寄主造成思维混乱。也许,陈婆进食生肉的行为,就是病毒感染所导致?

    夜深了。

    看着远处亮起来的路灯,还有熙熙攘攘的人群,刘天明冷漠的脸上,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。

    被感染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。

    我并不孤单。

    我还有同类。

    面对同样危险的问题,多一个人帮助解决,总是好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深夜里的医院,从来都是众多恐怖故事的发生地。到处都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,还有医生护士乃至墙壁上太多的白颜色,总是令人浮想联翩。

    只要是护士,就免不了要值夜班。郑小月也是这样。

    二十三点过后,医院里的人就变得很少。走廊上空荡荡的,病房里陪床的家属也靠在椅子上休息。透过窗户望出去,灯火璀璨的城市刚刚进入最为热闹的娱乐时间。只有这里,被无边无际的沉闷与静默笼罩着。

    郑小月换上了一身质地柔软的便装。这件衣服不是正式的医院着装,而是她从外面买来,款式与正规护士服很类似,却没有那种令人难受的拘束感。

    既然是值夜班,那就尽量让这份工作变得舒服一些。这种时候,没人会对着装方面说三道四,反正病房里的病人都认识郑小月,有什么问题也会按下床头的呼叫器。只要有人负责晚上发药和管理,穿什么做什么,那都是别人的自由。就算是穿着情趣内衣上班,也完全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斯蒂芬。金的小说看起来很过瘾。郑小月对于恐怖推理题材的书籍从来都很喜欢。封面上血淋淋的黑色骷髅图案在她看来就是个笑话。非但与小说内容没有半点关系,而且头骨位置也严重错位。如果世界上真有人长着这么一颗脑袋,那么他的肌肉组织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全部坏死。

    桌子上放着一袋撕开的小熊饼干,郑小月翘着二郎腿,津津有味嚼着嘴里的甜食。就在情节最紧张,也最为关键的时候,护士站斜对面的电梯灯亮了,传来无比惊悚的“叮铃”声。

    这声音实在太突然,郑小月被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,手里的小说也差点儿滑落。

    普通平常的事情,往往会在关键时候把人吓死。

    电梯门朝着两边缓缓开启,出现了油头滑脑的孟奇。他左右看看,目光迅速锁定了站在柜台里面的郑小月。然后两边嘴角向上弯曲,露出一个非常夸张的笑,右手从背后露出来,举着一把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。

    郑小月扶正了头顶歪倒的护士帽,很是恼怒地看了孟奇一眼。她深深吸了口气,强忍着想要冲出去揪住孟奇衣领狠狠暴打一顿的冲动,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:“你来的不是时候。李洁馨今天不上夜班。”

    上次外出回来,李洁馨就兴高采烈地告诉郑小月:孟奇说了,要做她的男朋友。

    至于那天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,郑小月懒得管,也懒得去问。不过,看得出来,与从前相比,李洁馨身上有了不少变化。凭着女性的直觉,还有医科女生的生理认识,郑小月觉得李洁馨恐怕已经不是处女。

    管那么多做什么?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。

    孟奇“嘿嘿嘿嘿”笑得很贱。他把手中的玫瑰花直接递到郑小月面前,声音压得有些低,充满了欲望和诱惑:“我知道她今天不上班。我是专门过来找你的。”

    郑小月侧过身子,斜着眼睛,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:“我又不是你女朋友,你找错人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她很不高兴地白了孟奇一眼,重新坐下,自顾看着手上的小说。

    护士站旁边就是进出口。那是一块能够折叠的塑料平板。透过下面的空档,孟奇看到郑小月穿着拖鞋,玉笋般的肉色丝袜小脚悬在空中摇晃着,白中带粉,极薄的肉色丝袜穿在腿上若有若无,仅从脚趾前端才能看出穿着丝袜。她纤巧白细的玉足上脚趾排列整齐。

    看书的女人通常给人很文静的感觉。

    在这种时候,孟奇忽然觉得自己以往的审美观被彻底颠覆。他一直觉得暴露性感的女人最能吸引目光。现在才发现,像郑小月这种穿着居家服,透出一种知性美的女人,才是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。是的,这种魅力能够让男人浮想联翩,在脑子里无限放大,也最为贴近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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